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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云阳县200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时间:2011-01-24 11:15来源: 作者: 点击:
 

为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7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云阳县2009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服从安排,具有相应岗位的业务能力;
3、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条件及其它条件(详见“一览表”);
4、身体健康;
5、现役军人,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6、云阳县教育系统特岗教师和在编在职教师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云阳县人事局、云阳县监察局会同各业务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开招聘信息、报名、笔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招聘信息
本《简章》在重庆人事人才网、云阳县党政办公网和云阳人事人才网上予以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6月29日至7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云阳县人事局(云阳县四大家办公大楼人事局605室),联系人:吴玉武、黄琴,联系电话:023—55129700。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报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内竞争。报考者须按岗位所列条件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从业(执业)资格证等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2009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持学校出具的学历及专业证明报考。考试复习资料在报名点自愿购买。
本次招聘不接受电话报名和网上报名。
4、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于2009年7月17日工作时间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招聘指标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才能开考。特殊紧缺岗位若招聘指标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其笔试成绩两科总分达到12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未达到120分则取消该招聘指标。
2、笔试时间:2009年7月18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每科分值为100分。其中,公共科目占笔试成绩40%,专业科目占笔试成绩60%。
公共科目为重庆市人事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指定教材《综合》。
报考教育非师范类职业教育和其他类别的考生,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其复习内容可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网站上下载。
4、笔试加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一年且考核合格者,其笔试成绩按有关规定加5分。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分别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5分、2分。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须持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开据的证明到云阳县人事局审查确认加分资格条件。
(2)根据《关于重庆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公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办〔2008〕7号)文件规定,“三支一扶”大学生请于报名后3日内将本人的姓名、性别、所在服务区县、报考单位等,通过电话(023-86868883)或传真(023-86868879)等方式告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加分资格条件,经按规定程序确认后,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通报云阳县人事局。
(3)“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凭获奖证书和文件确认加分资格条件。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加分政策,不可重复计算。
5、笔试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40%+专业科目成绩×60%+加分。
(四)
1、面试人选确定。面试人选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其中,师范类本科语文、数学、英语学科面试人选按1:1.5比例确定;其余学科或岗位面试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确定面试人选若排序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由云阳县人事局、监察局会同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根据招聘单位需要和招聘岗位实际情况,环境监测站专技岗位面试方式采取现场实作方式进行;师范类教师岗位面试方式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其余岗位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参加面试的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
3、面试时间、地点。非教师岗位和非师范类教师岗位面试时间2009年7月20日;师范类教师岗位面试时间2009年7月22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出现相同分数,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需求条件实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云阳县人事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若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定于2009年7月23日,体检地点临时通知。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云阳县人事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则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云阳县人事局对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九)聘用及待遇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报考教育系统考生,由教委对应招聘名额和学科类别公布具体岗位,考生按报考学科类别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岗位后,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选择岗位时若遇相同分数,则以面试成绩排前者优先)。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2009年应届毕业生在2009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和资格证明,否则取消试用。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须于2011年12月底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工作,招聘过程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以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云阳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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