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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凉山州国土资源局关于2009年度公开招聘75名工作人员的招考简章[1]
时间:2011-01-24 11:15来源: 作者: 点击:

四川省凉山州国土资源局关于2009年度公开招聘75名工作人员的简章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及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凉山州国土资源局将于2009年6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招聘名额
凉山州国土资源局(县市基层国土资源所)在编制限额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5名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招聘单位、职位及招聘条件等具体要求见《凉山州国土资源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凉山州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符合条件的均可报考。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热爱民族地区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5、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事业单位工作。
6、社会非在职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4年5月31日至1991年5月31日出生);在职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64年5月31日至1991年5月31日出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为2009年6月1日起至2009年6月5日止。报名按凉山州人事局公告规定的报名程序进行。
(二)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准考证请按凉山州人事局公告规定的程序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分的50%,成绩占总分的50%。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2:1。招聘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公告所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该职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职位。职位被取消的,将服从调整的报考者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职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向社会公布。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报考职位所需的专业科目,总分为100分。
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总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科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总分为100分,占笔试成绩的7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在2009年6月27日上午进行,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专业科目笔试在2009年6月28日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专业科目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每个职位的招聘人数,按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资格复审后另行通知),将会同笔试成绩通过凉山州人事局、凉山州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栏和凉山州人事考试网公布。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成绩公布后7天内向凉山州国土资源局书面申请查分。
1.资格复审。根据本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凉山州国土资源局于2009年7月25日到7月28日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所有证件原件和相关资料,凭《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凉山州国土资源局进行资格复审。
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考生在参考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问题联系不上考生,后果由考生自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统一颁发《面试通知书》。
2.面试时间。
面试人员于2009年8月1日至2009年8月3日在凉山州国土资源局报名(领取《面试通知书》)。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在《面试通知书》上公布。参加面试的考生凭《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加分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后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时,每工作满1周年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县以上团委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6月27日至7月3日前,将服务所在地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县以上团委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原件送交至凉山州国土资源局,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2、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五、成绩公布
考生的笔试总成绩将于7月24日在凉山州人事局、凉山州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栏、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凉山人事人才网公布。
六、体检
凉山州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体检工作。按照招聘岗位数额和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入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向凉山州国土资源局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考核
由凉山州人事局和凉山州国土资源局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具体考核。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而出现空额的,按照参加了该空额岗位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核。如该空额岗位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综合考核都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凡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凉山人事人才网、州人事局、凉山州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栏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凉山州国土资源局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州人事局审核确认后,各相关县市人事局、国土资源局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涉及户口迁移的人员,在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由单位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具体时间、要求和报考者应提供的材料等另行通知。
十、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要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联系人:周肯、武杰
联系电话:0834-2169340;0834-2168485;
监督电话:0834-2163431;
十二、本简章由凉山州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凉山州国土资源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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