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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33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时间:2011-01-24 11:15来源: 作者: 点击:
 

因教学工作需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中小学将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开发区共有文海实验学校等5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3名中小学教师,5家单位均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条件和对象
浙江省内中小学校符合以下条件的在职教师。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3、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1.在编教师:
(1)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具有高级职称、省级综合性荣誉的可放宽到40周岁,截止到2009年6月30日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满2年及以上;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职称、普通话(应聘语文教师岗位须具有二级甲等)、计算机、荣誉等证书;
(3)杭州市区以外任教的老师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优秀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取得县区级以上综合性荣誉);②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不在编教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杭州市区户口、35周岁以下和具有教师资格证的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且截止到2009年6月30日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满2年及以上。
以上“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
各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对象和要求详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教师2009年6月份公开招聘计划》(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从6月20日至6月22日24时;
2、注册及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网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网/东部人才港)(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专业)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专业)。开发区人劳局将于2009年6月24日、2009年6月26日在网上分别公布截至2009年6月23日、2009年6月25日24时各学校(专业)的报名人数。
3.资格初审
时间:2009年6月23日0时--6月23日24时。
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专业)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4.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09年6月24日0时--6月25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专业);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25日24时。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于2009年6月26日14时--6月27日24时进入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6、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后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1:3的,酌情核减或取消计划数。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考察考生教育理论、教材教法、学科专业知识等相关知识。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规定时间内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同时,在笔试上线考生中,根据招聘岗位和笔试成绩按照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对象,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将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入围面试对象须携带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后,某职位(专业)面试人员不足的,酌情核减或取消计划数。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应聘岗位确定相应的体检和考核对象。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若体检对象是在职人员,需提供任职学校同意调动证明,公办教师调动证明需加盖教育主管部门公章。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证明,则不予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如考核中发现有不合格或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不予录用。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录用人员人选,并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网(东部人才港)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照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批准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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