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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9年公开招聘简章
时间:2011-01-24 11:14来源: 作者: 点击: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生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江宁政办发[2008]14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区人事局核准,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09年南京市江宁区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信息来源:高校人才信息网
应、往届博士、硕士、本科、大专毕业生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本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忠于卫生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临床本科生以上愿意到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并与区卫生局签定聘用合同的。
3、从事临床、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本专业疑难复杂问题的,在本专业的基础与应用研究和临床实践中有显著成效,在所在省、市相关学科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4、身体健康;
三、报名办法

1、报名工作由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局组织。
⑴、报名时间:2009年6月30日至7月1日止,
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⑵、报名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局1005会议室
联系电话:025-52136981025-52137900Gaoxiaojob
四、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
2、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校招生计划;
3、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人员(社会人员和江宁区卫生系统编外用工人员)须持本人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2009年资格考试人员持相应的文件或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工作单位从事医疗卫生技术的相关证明(工作证等证明材料),报考专业必须与取得的执业资格专业相符;
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填写《南京市江宁区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专业;
若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将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五、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在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局网站上通知,根据通知,考生可凭身份证到江宁区卫生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笔试地点和具体时间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相应职位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出来后确定考核时间和地点。
具有以下条件的可免笔试:
(1)、具有硕士(含硕士)以上学历的医学专业的毕业生;
(2)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的护理专业的毕业生;
六、面试及考核
符合报名资质的、参加笔试的招聘人员参加面试及考核。面试主要是测评应试者相应职位的口头表达、反应、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招聘人员的德能勤绩等综合素质。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的30%+面试及考核成绩的70%。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报考的职位指标,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笔试考核后,实际人数少于录取名额时,按实际人数参加体检。体检费用另行收取,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人员依次替补。
八、录用
1、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根据各专业招录指标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

2、在录用前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全面的资格审查,查阅其本人的真实档案(应届毕业生,在毕业报到前审阅其个人档案),核实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3、报经人事局同意后,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由区卫生局按需要统一分配,由用人单位与其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九、被录用人员在正式报到前发现有弄虚作假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严肃查处。
十、本次公开录用工作,在南京市江宁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区人事局、区纪委全程参与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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