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的相关规定,经中共成都市青羊区委、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76名教师。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8年7月31日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文件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6.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7.有违反师德的相关情况记录。
三、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条件及人数(详见附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8年3月19日09:00至3月26日17:00。
资格审查:2018年3月19日09:00至3月27日12:00。
网上缴费:2018年3月19日09:00至3月27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18年4月12日至4月15日。
笔试时间:2018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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