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学院决定2009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15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专任教师15名,引进的专任教师均纳入编制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思想道德素质良好,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任务。
(二)引进的教师应为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
三、招聘计划
专业——数量——所属单位(联系方式)
古代汉语——1名—中文系(0994-23541242262862)
管理学———1名——经济管理系(0994-23541342262186)
经济学——1名—经济管理系
财政学——1名—经济管理系
英语——1名——外语系(0994-23541142332521)
维吾尔语言文学1名——中语系(0994-2354309)
思想政治教育—2名——社科部(0994-2261283)
基础数学——1名——数学系(0994-2354094)
应用物理学—1名—物理系(0994-23362732336271)
化学工程——1名——化学与应用化学系(0994-235206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名——计算机工程系(0994-2354424)
艺术设计——1名——美术系(0994-2354409)
教育学——1名——初等教育学院(0994-23473452347343)
语文教学论—1名——初等教育学院
四、引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6月20日,应聘人员可到学院相关系(院)报名或通过网络、电话报名。
(二)引进程序:
应聘人员由各用人部门进行初审并根据学院确定的名额按1:4的比例将重点人选报学院人事处。学院组织考核,经研究后确定引进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各种奖励证书。
3、当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者,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