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青州市医疗卫生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青州市委、青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部分医疗卫生专业工作人员。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统招卫生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的毕业生(含应届生)。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卫生事业并具备良好的医师职业道德;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4年5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生学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能胜任职位要求。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计划表)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实施。由青州市人事局、卫生局统一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6月4日-5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青州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青州市范公亭东路2638号,联系电话:0536-3822718)。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由本人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有关奖励证书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到报名点填写《青州市2009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要求内容准确,字迹工整。考生请登陆青州市人事人才网(www.qzrsj.gov.cn)下载有关表格。
审查合格者,现场采集信息,并交纳报名费100元(据鲁价费发[1998]211号)。
2、报考人员按计划只能填报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专业),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3、报考人员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确认。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具有博士生学位的,通过直接考核的方式引进。
1、笔试
(1)笔试时间:2009年6月13日上午9:00—10:30
(2)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形式为标准化试题,填涂答题卡,微机阅卷。考试内容为医学,满分100分。
2、
(1)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相同职位(专业)计划1:3的比例确定,如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1的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按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规定,交纳面试费70元。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及招聘职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等方面的素质。
(3)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试题分为通用题型和专业题型。每个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2分钟,思考时间6分钟,答题时间6分钟。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
3、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确定后,按成绩高低确定各专业考试名次,对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面试成绩高低、年龄小大确定名次。
(四)体检、考核
考试名次确定后,按相同职位(专业)统一录取的原则,根据名次及各专业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由青州市人事局会同青州市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
(五)录取
体检、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首先按各专业考试名次,根据本人填报的单位和职位(专业)确定工作单位;对未对应上志愿岗位的其他进入录用范围的人员,再按各专业考试名次依次挑选本专业剩余单位。
对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5天。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合格的初录人员,办理派遣或调动手续,列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实行聘用制。试用期1年,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招聘人员须同聘用单位签订服务期不低于五年的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执行聘用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三、考试信息公布
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与地点、考试总成绩及初录人员等有关事宜及时在青州市人事人才网(www.qzrsj.gov.cn)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随时登陆查询。
以上意见由青州市人事局、青州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青州市人事局
青州市卫生局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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