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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事业单位2009年上半年招聘工作人员启事
时间:2011-01-24 11:15来源: 作者: 点击: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及规定,我区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的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统一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确定拟聘人员。在公开招聘的岗位中,区接待办岗位开考比例为1:5,若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直接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其它公开招聘的岗位开考比例为1:3,若不能达到开考比例但形成竞争的,根据拟聘岗位条件调整开考比例或削减岗位。
二、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所需条件的200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若在报名时本人不能提供毕业证书,由所在学校出具有效证明后可以报名,如果入围,在领取通知书时出示毕业证书原件,若不能提供毕业证,取消面试入围资格,责任由本人自负,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其中:报考区接待办的考生在领取笔试通知书时出示毕业证书原件。)
2、符合招聘所需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廉洁奉公,品行端正,能自觉地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岗位资格条件:具体见《攀枝花市仁和区事业单位200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攀枝花市仁和区人事局统一组织。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区接待办岗位报名时间为2009年6月15日-6月16日,报名地点在区接待办(仁和区政府二楼);
其它岗位报名时间为2009年6月8日—6月10日,报名地点在攀枝花市仁和区人事局(仁和区政府五楼)。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0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由所在学校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3、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报考相应职位,必须由原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4、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
5、能充分证明本人所报考专业岗位所需的相关资质材料。
6、符合国家、省、市加分政策的考生,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关依据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报名程序:报考者持上述规定的材料,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攀枝花市仁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和招聘的,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者在填写《资格审查表》时必须准确、完整地填写报考岗位名称。
3、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均不能代替身份证报名。
五、准考证领取及笔试(面试)缴费规定
(一)领取准考证: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审查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对报考者发放准考证。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代领者还须出具代领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1、区接待办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2009年7月2日
2、所有招聘岗位笔试时间统一安排,准考证领取时间:2009年7月9日
3、领取地点:攀枝花市仁和区人事局
(二)笔试缴费:参加笔试的人员,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费,每科50元。
(三)面试缴费:参加面试的人员,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按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
六、考试
(一)笔试
1、区接待办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取前3名参加笔试,若第3名面试成绩并列,一并进入。
2、环保、水务、计生、卫生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每科笔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30%。
3、考试时间:2009年7月11日。
4、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于2009年7月13日—7月15日,在攀枝花市仁和区人事局张贴公示,公示期3天。
6、考生查分事宜:考生如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问需查分,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于2009年7月13日—7月14日到攀枝花市仁和区人事局提出查分申请。
7、符合国家、省、市加分政策规定的,在笔试折合成绩中按就高不累加原则加分。
(二)面试(实际操作)
1、区接待办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环保、水务、计生、卫生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实际操作)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实际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面试(实际操作)时间:
区接待办岗位为2009年7月4日上午9:00
其它岗位为2009年7月18日上午8:30
4、面试(实际操作)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5、参加面试的人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区接待办岗位考生只须持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6、面试成绩公示:面试成绩当场通知本人,并于面试结束后第二天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7、总成绩公示:笔试、面试结束后将折合后的总成绩在攀枝花市仁和区人事局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七、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人员的确定: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考核对象(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
(二)考核的组织: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人事局审核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用人单位应对被考核者出具考核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意见。
(三)体检组织及标准:通过考核合格的人员依次等额进入体检,体检由攀枝花市仁和区人事局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考核、递补。
(四)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公示
对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攀枝花市仁和区人事局张贴公示,公示时间:7天。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上岗培训,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卫生、计生岗位新聘人员,在聘用合同上约定两年的执业资格取得年限,在规定年限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将予以解聘。
十、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凡涉及与本人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二)招聘工作由区纪检监察机关派员全程监督。
(三)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咨询电话:攀枝花市仁和区人事局2910192
监督电话:攀枝花市仁和区监察局2907173
本简章由攀枝花市仁和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1、攀枝花市仁和区事业单位200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2、攀枝花市仁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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