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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北京市朝阳市劳动监察支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
时间:2011-01-24 11:15来源: 作者: 点击:

朝阳市劳动监察支队为朝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副县级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部补助。根据其岗位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工作人员9名(详见朝阳市劳动监察支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身体健康,语音标准,谈吐流利。
  3、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专业对口。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要件
   报考者须按岗位资格条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近期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原件和近期同版免冠一寸正面照片2张,以及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 动)合同证明(或者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或证明)。2009年应届毕业生应持院校出具的证明其能够如期毕业且能够取 得学士学位的推荐函及鉴定材料。

  (二)报名时间
  2009年4月23日至4月30日进行报名。
  (三)报名方式和费用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可任选其中一种方式报名。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原则上同一岗位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报名费每人50元。
  现场报名者须在报名时间内携带资格审查要件到朝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朝阳劳动大厦十二楼)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姚海臣,0421-2638807。
  网上报名者须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朝阳人事人才网()下载《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将填好的《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及资格审查要件扫描后发至以下邮箱:,并将报名费及照片邮寄至朝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邮编122000,吕峰(收)。
  报考者于5月4日到原现场报名地领取准考证。
  网上报名者在领取准考证时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供资格审查要件,合格者参加考试。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专业课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卷面满分均为100分。专业课成绩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按5:5权重比例计入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笔试时间
笔试日期另行通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0:30 《专业知识》
下午14:0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成绩评定后,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人选,最后一个人选的笔试总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不足1:3比例的,在所报岗位内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五、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上,实行笔试、面试总成绩权重计分法。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总成绩的权重比例为5:5。根 据权重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权重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面试总成绩相同者,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考 核人选。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由于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招聘人选
  朝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召开党委会议,听取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考核意见后,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
  八、公示
  对拟招聘人选在朝阳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月工资1000元,按有关政策规定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保险。
  朝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工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六日

朝阳市劳动监察支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序号 专业 岗位 资格条件 招聘人数
1 法律或相近专业 监察员 全日制普通本科以上毕业,获学士以上学位。 3
2 会计或相近专业 监察员 全日制普通本科以上毕业,获学士以上学位。 2
3 社会保障或相近专业 监察员 全日制普通本科以上毕业,获学士以上学位。 2
4 汉语言文学或相近专业 文字秘书 全日制普通本科以上毕业,获学士以上学位。 2
合计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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