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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时间:2011-01-24 11:15来源: 作者: 点击:
 

根据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省人事厅批准,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共三十一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安心从事应聘岗位的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敬业精神,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1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5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以放宽到50周岁(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6.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具体资格条件见职位表。
7.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地点
2009年6月18日—6月19日在贵阳市云岩区毓秀路18号贵州省人才市场报名;联系电话:0851-6838732;
2009年6月22日—6月30日在贵阳市云岩区八鸽岩路138号贵州广播电视大学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0851-6823340;0851-6836432
e-mail:poseton@sina.com
3.报名材料
①个人简历及自荐书;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④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相关材料一份;
⑤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教师需提供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⑥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叁张;
⑦报名时需交纳报名费:90元/人。
4.应聘人员须下载并填写《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登记表》上填写虚假信息者,取消其资格。由他人代填《登记表》的视同本人填写。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审查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职位总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报省人事厅同意后对职位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公共及相关学科专业知识。
(四)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职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并在“贵州人事人才网”(网址:)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范围: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知识面、应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仪容等,面试内容包括20分钟的专业知识试讲和专业问答。
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得到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生总成绩达不到60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在“贵州人事人才网”(网址:)上公布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则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考察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职位人数,从该职位考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考察。
(七)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贵州人事人才网”(网址:)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签定按有关程序办理入校手续。
在增人计划卡有效期内未能提供办理相关手续资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未定事宜由单位商省人事厅确定。
四.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由贵州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参考人员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管理权限,经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人事厅批准,取消考生的拟录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2009年8月30日之前,未能提供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
4.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
5.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6.经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其它情况。

附:
1.
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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