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主页 > 公考论坛 >
       搜索:     报名咨询热线:13558698543(微信同号)
四川省旺苍县教育局关于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时间:2011-01-24 11:14来源: 作者: 点击: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旺苍县中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23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教师123名。
1、高中(含职高)教师14名(语文3名、数学3名、英语2名、政治1名、历史1名、地理2名、计算机2名)。
2、职教专业课教师2名(数控1名、养殖1名)。
3、初中教师42名(语文7名、数学7名、英语8名、物理5名、化学3名、政治3名、历史2名、音乐2名、体育2名、美术2名、计算机1名)。
4、小学教师62名(语文11名、数学12名、英语12名、音乐9名、体育7名、美术7名、计算机4名)。
5、特殊教育教师3名。
6、以上招聘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剂。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
4、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条件的师范类毕业生;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毕业生;职教数控、养殖专业课教师可不具备教师资格证。
5、报考小学、初中教师应具有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高中(含职高)教师应具有全日制师范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职教类数控、养殖专业课教师可放宽到大专毕业学历。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学科岗位对口或相近。
6、报考年龄: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2003年以前在我县学校代课并取得中师及以上学历者可报考小学教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由县人事局牵头负责,县教育局协办。考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市场组织实施。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15日—20日
2、报名地点:旺苍县人力资源市场(新粮贸超市三楼)
3、报名程序: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代课教师的代课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到县人力资源市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同时按每人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报名费,共计100元。
4、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市场、县教育局根据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合格者于2009年7月22日—23日到县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入闱前的资格复审及考核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政策性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志愿者报考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知识笔试与教材教法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于2009年7月22日至7月24日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事局或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县人力资源市场审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在县人力资源市场留存。
6、岗位及人员调整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将服从调整的报考者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定于2009年8月4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由县人力资源市场公布,考生可于2009年8月5日登陆旺苍人事人才网、旺苍教育信息网进行查询。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2009年8月7日—8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按调整后的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考生在2009年8月5日登陆旺苍人事人才网、旺苍教育信息网查阅笔试成绩时确定本人是否参加面试。考生在接到面试通知后,于指定的时间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到县人力资源市场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入面试人员须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面试工作由县人事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成绩,由县教育局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于2009年8月9日登陆旺苍县人事人才网、旺苍教育信息网查阅面试成绩时确定本人是否参加体检。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由县教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5、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核
考核方式: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考核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自负。由此出现的缺额,按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县人事局、县监察局、县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考试成绩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由此出现的缺额,按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和考核。
(六)岗前培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者进行教师基本素养、履行职责基本要求等有关内容的上岗前培训。
(七)选岗
拟聘用人员根据岗位设置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凡不参加选岗或选岗后自动放弃岗位,由此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体检、考核合格后依次等额递补。
六、人事代理与聘用管理
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并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和《广元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规定,新进人员一律在县人力资源市场实施人事代理。
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和监督
县监察局负责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指导监督,保障考务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其公正性和严肃性。对违反考务工作规定的人员,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招聘工作由县人事局、县监察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县人事局0839-4313573
县监察局0839-4203145
县教育局0839-4204114
 
旺苍县人事局、旺苍县监察局、旺苍县教育局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admin   
  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相关连接




Copyright© 2000-2023 四川川公教育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28-85436186 13558698543 (微信同号) 微信公众号:川公教育
成都总部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南一段20号普利大厦A304
蜀ICP备130242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