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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桓台县卫生系统2009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时间:2011-01-24 11:14来源: 作者: 点击:
根据我县卫生事业发展和医疗单位工作需要,按照《关于卫生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暂行办法》(桓机编办[2008]5号)规定,经县人事局、县编委办公室核准,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以及具有中级职称的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淄博常住户口或淄博籍生源,择业期(2007、2008、2009年度)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统招毕业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可不受户籍、择业期报考条件限制;精神卫生专业可不受户籍限制);
4、适应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条件要求详见《2009年桓台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计划录取1人的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取2人以上的,按1:3比例相应核减录取计划;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除外。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拍照、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9年7月1日—7月2日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报考乡镇卫生(医)院及桓台县人民医院可递补岗位的考生分段报名,非递补考生于2009年7月1日全天至7月2日上午12:00报名,递补考生于2009年7月2日下午13:30-17:30报名,逾期不受理。
报名地点:桓台县卫生局南楼会议室。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须本人到场,如实填写《桓台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桓台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承诺书》,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乡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合并岗位的,报考时不必填报具体报考单位,只填写合并岗位名称,待考试完毕,按照考试总成绩,由拟聘用考生依次选择单位)。报名资格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初审:由县卫生局指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报考资格条件初步审核。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告知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现场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特困大学生,根据本人情况携带县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县民政局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办理免费手续。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及身份证或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其他相关材料,入学前与单位签订委培合同或已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还须提交解除合同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属在职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007年、2008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未就业毕业生报名的,还须提交就业推荐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2009年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的,还须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报名结束,报名材料由县卫生局统一审核汇总。
笔试结束后,取得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同时,对拟进入的人员再次进行严格的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本岗位报考的其他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4分,报名时提供相应的证件。由我省招募在我县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桓台生源毕业生及选派到我县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7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7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4分,其中“三支一扶”大学生加10分。上述人员报名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县卫生局审核确认,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全面测试应聘人员的和专业水平,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分类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科目共两科,非医药卫生类及放射物理(核物理)专业应聘人员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医药卫生类应聘人员考试科目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其中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按医疗(含临床医学、精神卫生、医学影像、麻醉、放射)、检验、护理、中医专业四类分别命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学发展观、县情县况等和综合写作能力。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免笔试。
笔试时间:2009年7月18日
上午:7:30—10:00《公共基础知识》或医药卫生专业
10:30—12: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应聘人员于7月16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按《公共基础知识》或医药卫生专业占6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和录用计划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因弃权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按实有报考人数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登陆“桓台人事信息网”查询。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按照笔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计入总成绩(免笔试考生不再细分),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岗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科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非医药卫生类考生成绩按公共成绩确定)。考核体检人员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应聘的其他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登陆"桓台人事信息网"查询。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最新标准执行。
六、公示与录取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县人事局审核后实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事、卫生部门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间和正式聘用后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咨询、监督电话及其他
咨询电话:县卫生局组织人事科8216245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察局8180101
严格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取消有关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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